为实施柘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园区一路、二路、三路、四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2.5304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园区一路、二路、三路、四路道路工程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城郊乡湄洋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园区一路、二路、三路、四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8日,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柘荣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来源:柘荣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