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林前路及区间五路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柘自然资〔2021〕22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用地面积为12210.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林前路及区间五路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具体供地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特此批复
柘荣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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