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三批)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下达我县2021年度省级林下经济补助资金500万元,并将我县列入福建省2021年度林下经济重点县。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加强省级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柘荣县财政局 柘荣县林业局关于修订柘荣县省级以上林下经济发展补助项目实施办法》(柘财农〔2021〕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实地调查、审核等方式,经林业局党组研究初步筛选、县林业局与县财政局联合推荐天人精诚(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合作社及林农个人为2021年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项目补助单位(第一批),确定补助资金409万元,具体实施单位及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实施单位按照建设内容及时开展项目建设。
附:2021年省级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计划表。
2021年林下经济项目补助资金需求申报情况表(1).xls.xls
柘荣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30日